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宜安实业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权益分派转增股份。
(3)减持数量:不超过620万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8月9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洁丹女士、汤铁装先生、李卫荣先生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权益分派转增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数量: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减持股份不超过60万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各自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8月9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宜安实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洁丹女士、汤铁装先生及李卫荣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宜安实业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洁丹女士、汤铁装先生及李卫荣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未违反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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